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赵春喜 梅丛兰)2015年,扬州市教育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出国出境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贯彻教育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先后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学校公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对教育局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审批权限进行上收。
二是严格日常管理。 加强经费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的预算、使用、审批、手续等,对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了严格界定,对会议、公务接待等进一步明确要求。完成对16个直属单位的2014年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5个领导经济责任审计,12个直属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审计,强化学校食堂财务审计。
三是严守财经纪律。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预算安排执行预算,人员经费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严格审批程序,公用经费厉行节约,教学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大额资金分配和安排经过集体研究确定,每月收支情况及时汇报,全年预决算进行公开,做到财务透明,民主理财。
(扬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