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德胜)近日,扬州市教育局印发《市教育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扬教办发〔2016〕31号),推进机关干部和学校班子成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和学校班子成员的素质和敬业精神,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要求:正科职干部参加“扬州市党政干部网上学习城”网站学习,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扬州市公务员学习网”网站学习,每年需达到80学时。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科级干部每5年必须参加一次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机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脱产理论培训。
学习方式主要有: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等组织的集中调训;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由邀请的专家学者举办讲座或由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参加省、市有关单位(部门)组织的经局领导批准的各级各类培训班;个人网上学习,正科职干部参加“扬州市党政干部网上学习城”网站学习,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扬州市公务员学习网”网站学习;参加党课主讲或交流发表文章,鼓励机关干部参加“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在机关集中学习活动中主讲党课。局相关处室还将根据学习概况计算学时,纳入对个人的年度考核。
(扬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