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9日从泰州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日前出台。今年参加中考的学生,有三类人群可获得加分。
据了解,符合今年中考加分政策的加分对象共为三类。第一类是: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第二类是: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第三类是: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第一、二类人群,招生时加10分投档。
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双拥办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后决定,对于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时,将按《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实行优待。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颂扬社会正能量,深化完善拥军政策、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今年特别将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以及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纳入到中考可获加分人群。
其中,对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在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时,可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