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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办法

作者:杨 艳 发布时间:2017-03-24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近日,泰州市教育局出台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办法。在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和教师,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以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都适用该办法。

  该办法明确,泰州市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基础教育类成果奖不超过55项;职业教育类成果奖不超过1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各等级奖项可以空缺。此外,该市教育局还将组织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推广交流工作,把获奖成果的实践成效纳入教育质量监测范围,不断强化后续评价。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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