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时跨区就读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携带毕业学校提供的《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备齐相关材料(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于4月21日、22日(周五、周六)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2017年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办理登记手续地点一览表:
玄武区 如意里20号,区教育局
秦淮区 三条巷92号-1,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建邺区 水西门大街76号,区招考办
鼓楼区 北四卫头38号,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虹桥加油站对面巷内)
雨花台区 紫荆花路66号,雨花台中学高中部
栖霞区 吉祥庵 和燕路435号,区招生办一楼
化学工业园区 太子山路8号,社会事业局333办公室
六合区 延安北路25号,六合区招生办公室(实验高中北50米)
浦口区 江浦街道五里村行知基地内,区教育局
江宁区 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东山小学旁)
溧水区 中山西路12号,区教育局普教科(八楼)
高淳区 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或镇兴路229号,高淳区教育局五楼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