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推试点实施 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县域监测力促我省语言文字规范化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频) 近日,江苏省语委办在南京召开会议,对全省2015-2016年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进行总结研讨。会议印发了《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地方语委操作手册(试行)》讨论稿,各试点市(县、区)语委办负责人汇报了试点监测情况。
2015年初,国家语委批准我省率先开展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加强依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广泛调研,省语委制定了《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从法律法规知晓度、普通话普及度、社会用字规范度、语言生活和谐度等4个方面,定期发布监测报告,为市县政府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参考。从当年第四季度起,我省正式启动《指标体系》监测试点。
江苏开展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有充足底气和成套做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绩。南京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组织领导,以评促建、完善职业资格准入、抓好社会用字管理,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与应用;如皋市率先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创建工作,目前已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所、省级示范校2所、省级诵读基地学校1所、市级示范校77所、市级书写教育特色学校12所;作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达标市,南通市在巩固、深化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乡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机制,注重制度设计,注重重心下移,注重督导推动,促进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省语委办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江苏率先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2011年以来又率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培训了500多名乡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视导员;在学校和广电系统培养了4230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目前全省有400多万人获得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
记者了解到,《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0项监测内容,3个级别指标均有明确分值,总分为100分。监测方式包括查阅材料、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全省各设区市每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参加试点。从试点监测统计数据看,被监测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城区机关和新闻媒体的主要工作用语,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也基本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但是,监测也表明,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约六成镇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能比较熟练地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农村常住的中老年村民的普通话培训工作亟需下大力气切实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