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设立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省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与此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根据该《意见》精神,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绩效拨款、奖助经费在内的财政拨款体系。
在完善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基础上,《意见》明确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全面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即以前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同时设立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