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公布了14所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我省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入选,另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和天津大学等12所高校入选。
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教育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试点单位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入选的14所高校均是博士生教育规模较大、质量较高、改革基础较好、改革意愿较强的高校。教育部将对14所试点高校给予系列政策支持,推动试点单位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平台,着力破除制约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样本,形成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政策机制。
近年来,南京大学建立和完善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等机制,探索建设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四三三”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在全国形成了一定影响。苏州大学是此次入选试点高校中唯一1所非原985高校,同时也是唯一1所地方高校。近年来苏州大学以“提高生活待遇、提升科研条件、增强指导能力、加强国际培养、强化分流淘汰”为主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