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金湖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结合该县整治序时进度的要求,11月13日,县人民政府高昌萍副县长亲自带领教育、市监、消防、住建、公安、卫生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现场对达到办学场地条件要求,预申请办学许可的19家校外培训机构一一过堂,一一督办。
督查组成员依据《淮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实施意见》,重点对办学场所、师资条件、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现场预审,形成综合督查意见。预审通过了17家校外办学机构在问题整改到位后可申请办学许可证。
高昌萍要求,通过预审的17家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市标准,按照许可程序积极申报;要求住建部门要主动对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要求消防部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主动做好消防备案、消防审查等工作;要求教育部门要对达到条件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及时办理办学许可,确保该县办学许可工作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