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严禁中小学寒假集体补课 把假期还给孩子

作者:李伟豪 发布时间:2019-01-21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徐州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通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1月26日至2月17日放寒假,2月18日上课。各校要严格按要求执行放假时间,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同时,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另外,徐州市教育局要求,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学习方式,切实控制好各科作业累加后的作业总量,确保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量要求。提倡布置菜单式作业,让作业具备可选择性。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书面假期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

  《通知》还要求,放假前,要统一印制2019年寒假放假学校公开承诺书,由校长、教育局长共同签字担责,也希望家长、学生、社会人员进行监督。

  徐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薛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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