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刁仁兵)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净化民办教育办学环境秩序,宝应县教育局在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中采取“放、管、服”思路,有效联动,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成效,将整治与审批同步推进。
1月18日,宝应县召开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批拟发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同意举办宝应县校外机构教育培训中心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的批复文件,就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会议结束后,12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陆续领取办学许可证。
宝应县教育局积极牵头公安、消防、市管、城管、物价、房管等十多个部门组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集中办公机构、启动审批评估办理程序,对符合办学标准和条件的办学机构第一时间内组织进行集中资料审批、证照发放等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已完成审批手续、准予办学许可的18家。寒假期间,教育局把持续进行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和审批工作相结合,对无法达到办学标准及整改要求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县14个乡镇聘请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监督员近60名,充分发挥社区网格长作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发挥学生和家长监督举报作用,让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使“黑”办学机构无处藏身,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教育一片蓝天。
(宝应县安宜镇社区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