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型课程建设的研究与推广”项目成员学校申报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物型课程建设的研究与推广”是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申报立项的2018年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重大研究项目)。项目组织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立德树人的新型实践范式和课程文化,总结推广符合儿童发展心理特征和教育规律、具有创新特质和实践价值、能够有效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物型课程样式。

  项目成员学校主要是在全省物型课程建设方面具有明显特色以及具有塑造潜质的学校,具体分为执行学校、基地学校和参与学校三个层级,其中执行学校是在物型课程研究和实践方面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优质学校,是项目研究与实施的核心基地;基地学校是具备物型课程研究基础条件的优质学校,是项目研究与实施的主体方阵;参与学校是对物型课程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意愿并具备开展物型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苏派教育研究中心作为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的职能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物型课程研建方面具备一定基础或具有发展意愿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省内外各类学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加入的成员学校请填写《“物型课程建设的研究与推广”项目申报表》(发送至邮箱:spjyyjzx@163.com, 联系人:陈岑025-86381365,李凯歌025-86275687),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苏派教育研究中心审核,同时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结合学校意愿并根据学校研究和实践开展情况确定项目学校层级。

  三、成员校权利与义务

  申报成功的项目成员学校将享受各项权利,同时须履行相关义务。

  (一)成员校权利

  1.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暨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授牌。

  2.享有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所属报刊重点宣传、推介的优先安排,门户网站教育频道(栏目)的优先推荐。

  3.在相关报刊、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显著位置开设专栏,进行品牌展示,重点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和物型课程研建成果。

  4.优先参加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宣传研修中心组织的大型教育宣传、品牌建设、高端论坛、教研培训、课题研究等活动。

  5.优先承办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组织的区域和校际现场观摩和系列研讨活动。

  6.优先享受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发布的教育信息、教研资料课题研究及相关资源使用权,有权共享其他成员校的原创内容。

  7.优先参加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组织的评奖评优活动。

  8.优先享受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组织的专家团队对物型课程建设方面的设计、打造和指导,在成员学校重大活动的整体宣传、策划、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成员校义务

  1.遵守本项目章程和各项决议。

  2.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执行人,并配备项目研究员和宣传员负责项目研究推进以及联系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参加相关选题策划,必要时配合采访、约稿和组稿。

  3.大力支持项目相关宣传、推广工作,在学校(单位)网站首页添加本项目相关信息。

  4.积极参与项目组织开展的交流、培训、研讨、课题活动,并根据需要联合主办、承办或协办各项活动。

  5.按时参与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宣传研修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活动的讨论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6.在学术顾问、专家导师的引领帮助下,钻研学习,不断提升学校的物型课程建设的能力,力争在区域学科领域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7.认真完成本项目下达的课题任务,进行深入的课题研究,积极总结学校在物型课程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模式,为物型课程项目成果及网站建设及时提供图文视频等相关材料。

  8.每学年需提交至少一篇学校全面推进物型课程研究与建设的论文,两篇有关物型课程理论与实践的文章。

  9.成员校退出自愿,要求退出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本中心。

【附件】:物型课程建设的研究与推广项目申报表.doc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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