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一时间组织安全督查组进校实地督查(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来源: 苏州市教育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苏州市教育局迅速在全市范围内落实开展校园安全大督査。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十个督查组参与此次校园安全大督查。4月4日,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钱利庆,市教育局副调研员陶旭东带队,会同相关专家组成的两组督查组率先出发,分别对各市、区及直属(代管)学校(单位)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大督查采取学校自查、集中督查、定期复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校园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反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每到一处学校,督查组认真查看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治安防范措施、消防安全管理、食堂及食品安全、建筑及施工安全、内部人员管理、校园周边环境、车辆运行管理、安全教育演练及其他与校园安全有关的内容。在学校门卫室及泵房,督查组仔细对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并做记录与指导;在学校食堂,督查组认真核对从业人员相关证件,抽查进货记录、油烟管道清洗记录等;在教学楼,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等。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校内消火栓等安全设施同步进行检查。督查共包括10大内容、73个观察点,督查内容涵盖方方面面。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肯定了学校在安全工作上所做的工作,同时也指出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当场开出整改清单。督查要求,各学校对督查组反馈给学校的问题要逐一检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计划时间和整改任务,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尽快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暂时存在困难的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在完成整改前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督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及街道等基层组织,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完善措施,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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