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内涵要求

作者:曹玉梅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江苏教育报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内涵要求

■省教育厅副厅长 曹玉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教育事业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有稳定的制度保障、各类教育主体的依法参与、高效廉洁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加强法治教育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推进依法治教,需要提升各类教育主体及参与人的法治素养。加强对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是推进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一要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情景剧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二要推动形成法治教育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实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创新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拓展法治教育平台,提升法治教育实效。三要大力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培训,依托高校资源尽快培养一批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提升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

  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是依法治教的必备前提。推进依法治教,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从1980年颁布实施第一部教育类法律——《学位条例》至今,我国国家层面累计出台教育类法律8部、行政法规16部、部门规章79部,江苏省级层面出台地方性法规14部,《学前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均为全国首部。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从幼儿园到研究生各个学段,学校、教师、学生和教育教学等方方面面,确立了教育的基本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也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法律法规规章出台的时间跨度较大,部分内容相互不协调,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学生惩戒等新问题缺少制度性安排。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要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促进和保障教育发展。一要坚持立法先行。全面梳理制度供给层面存在的缺项和短板,发现相关领域存在制度缺项、立法空白的,及时提出立法建议、立法计划,完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二要重视法律修订。发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改革要求和决策部署不一致,或者与省情实际、教育改革发展实践需要不适应,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及时进行修改、予以废止,使之适应法治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三要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立法研究,推进民主立法,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深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随着国家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打造服务型政府等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教育改革发展依靠政策文件推动的现象得到积极改善,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国家、省、市、县四级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有效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但一些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决策的惯性思维难以根除,重大行政决策不履行法定程序、拍脑袋决策等现象依然存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也在于实施,推进依法治教,必须深化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管理改革。一要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要求,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转变监管方式。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打造服务型机关。三要加强教育执法。通过内挖潜力,配齐配强教育行政执法力量,逐步建立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通过外部借力,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等,推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长牙齿”。

  推进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必由之路。依法治校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截至目前,省教育厅先后核准73所省属高校办学章程,中小学办学章程实现全覆盖。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一要推进依法自主办学。推动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二要加强办学风险防范。建立学校办学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各类办学纠纷矛盾。三要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师生申诉制度,让广大师生反映诉求有渠道,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朋飞

曹玉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内涵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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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内涵要求

■省教育厅副厅长 曹玉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教育事业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有稳定的制度保障、各类教育主体的依法参与、高效廉洁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加强法治教育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推进依法治教,需要提升各类教育主体及参与人的法治素养。加强对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是推进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一要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情景剧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二要推动形成法治教育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实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创新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拓展法治教育平台,提升法治教育实效。三要大力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培训,依托高校资源尽快培养一批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提升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

  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是依法治教的必备前提。推进依法治教,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从1980年颁布实施第一部教育类法律——《学位条例》至今,我国国家层面累计出台教育类法律8部、行政法规16部、部门规章79部,江苏省级层面出台地方性法规14部,《学前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均为全国首部。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从幼儿园到研究生各个学段,学校、教师、学生和教育教学等方方面面,确立了教育的基本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也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法律法规规章出台的时间跨度较大,部分内容相互不协调,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学生惩戒等新问题缺少制度性安排。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要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促进和保障教育发展。一要坚持立法先行。全面梳理制度供给层面存在的缺项和短板,发现相关领域存在制度缺项、立法空白的,及时提出立法建议、立法计划,完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二要重视法律修订。发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改革要求和决策部署不一致,或者与省情实际、教育改革发展实践需要不适应,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及时进行修改、予以废止,使之适应法治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三要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立法研究,推进民主立法,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深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随着国家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打造服务型政府等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教育改革发展依靠政策文件推动的现象得到积极改善,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国家、省、市、县四级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有效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但一些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决策的惯性思维难以根除,重大行政决策不履行法定程序、拍脑袋决策等现象依然存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也在于实施,推进依法治教,必须深化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管理改革。一要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要求,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转变监管方式。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打造服务型机关。三要加强教育执法。通过内挖潜力,配齐配强教育行政执法力量,逐步建立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通过外部借力,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等,推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长牙齿”。

  推进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必由之路。依法治校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截至目前,省教育厅先后核准73所省属高校办学章程,中小学办学章程实现全覆盖。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一要推进依法自主办学。推动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二要加强办学风险防范。建立学校办学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各类办学纠纷矛盾。三要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师生申诉制度,让广大师生反映诉求有渠道,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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