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蒋宜贤)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德育、教务、财务、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班级、年级处及学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和审核小组,确保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实际制定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细则、生源地助学贷款及预申请的工作细则,尤其是要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确保资助工作及时、程序合法、公开透明。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等项目每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资助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采取直接打入学生就餐卡、发放餐券或现金的方式发放生活补助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生活补助经费抵顶收费或抵扣欠款等。
四是做好资助工作档案。及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建立资料库;建立专门资助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及所附证明材料、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定期记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
五是加强资助资金管理。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资助资金发放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并有相关的财务手续,没有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现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卡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助学金发放的有关规定,保证资助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县教育局将学校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
六是认真开展资助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各校德育及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有关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疏导,开展励志教育等活动,注重宣传他们中的优秀典型,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七是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资助对象界定错误,统计数据中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统计报表是否准确及时;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八是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各级学生资助机构要建立资助管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在坚决纠正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
九是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资助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拓宽捐资办学渠道。广泛收集大企业、大财团、慈善机构捐资办学的信息,积极主动作好沟通、联系、引资工作。
(徐州丰县教育局)
编辑:李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