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安全工作和财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外,其余工作由学校自主管理,这是镇江市教育局赋予镇江市外国语学校、镇江市江南学校、镇江市特教中心的“特权”之一。近日记者获悉,从今年秋学期开始,上述3所学校将获准开展自主管理试点。
据了解,“自主管理试点校”还拥有除中考外市级以下其余考试的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权;对市教育局召开的各种会议、举办的各种活动、上交的各种资料,除注明所有学校参加的外,其余的均可选择不参加、不上交;可不与市教育局签署《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或免除《责任状》中“常规工作目标”考核,但须另行接受专项调研评估,并据此享受相应绩效待遇;经批准可试行“校长组阁制”,副校长可由校长直接聘任,期满卸任。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