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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突出教育均衡

作者:戈 星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中国江苏网5月11日讯5月10日,无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无锡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强调着力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着力解决过度“择校问题”,确保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另外,对社会上传说的小学招生摇号问题,教育局给出明确答复,今年不摇号。

今年市区小学招生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

小学入学报名条件为: 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 市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假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和相关民办学校确定。各小学在报名前10天张贴招生公告,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总体保持平稳,较往年相比,继续强调就近、免试、免费,更加突出均衡、公平、规范等要求。

一是新生入学一律免试并均衡分班。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

二是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的考核,组织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的第三方调查,考核和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学校和相关单位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的行为,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四是推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调整学校施教区范围,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集中的学校可适当放宽。推动区域内优质学校、普通学校结对共建、集团化办学,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缩小校际之间办学差距。

五是做好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预报名制度,规范入学申请程序,保障外来人员随带子女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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