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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强力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流动

作者:滕秀平 刘后成 王建明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近日,句容市教育局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流动管理意见》,加大教师流动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确立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有序流动机制,进一步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人力资源,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成就每一位教师、发展每一个学生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工作原则。 优化结构,优化岗位结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等。兼顾均衡,兼顾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结构,兼顾学校个性发展与优质均衡,兼顾事业全局需要与个人意愿。促进发展,促进学校发展、校长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序流动,按比例,定时限,根据需要,立足可能,双向选择,定期交流。

明确主要对象。 在同一所学校连续服务满6年的、且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刚参加工作的新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流动。

确定交流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句容市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获得者,每年流动比例不低于15%,其他教师流动比例不低于符合流动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不满6年的新组建学校教职工流动比例原则上为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

明晰流动方式。 校长流动方式:交流任用、交流提拔、挂职锻炼等。由教育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校长任职情况、流动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教师流动方式:城区学校之间交流、城区与农村学校之间交流、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跨学段交流等。

规范操作程序。 各校对照流动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应流动人员情况,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流动指标,制订教师流动工作方案。人员流动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程序进行。

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成立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内教师流动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校长担任。召开教师流动专题动员大会,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流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着力加大流动工作的正面舆论导向和激励作用的宣传力度。要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奉献、顾大局的高度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关注工作运行动态,做好相关预案,及时排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流动工作的顺利进行。主动关心流动人员的思想、情感和生活情况,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强化激励措施。 对校长考核、奖励或提拔时,将流动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之一。校长选拔对象,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任中层以上干部经历或异校选拔。在评选镇江市、句容市名校长时,一般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校长任职经历。申报省特级教师、镇江市和句容市级学科带头人、镇江市级骨干教师等称号,评选镇江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申报人和被评选人均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任职经历;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者原则上原职称任职以来应有2所学校的任职经历,也可跨校申报,评审通过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对积极参加流动,并在流动期间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在职务晋升、双向选择、岗位聘用、业务进修、出国培训、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方面,在具有同等条件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无特殊原因,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给予待岗处理,直至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免除领导职务。

(句容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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