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陈奇)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宿豫”建设,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全面提高公民阅读参与性、互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宿豫区教育局认真做好系统内“书香之家”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推荐本系统的“书香”家庭,参与全区“书香之家”评选。
接到《关于开展宿豫区“书香之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宿豫宣发〔2013〕39号)文件后,区教育局立即将其转发到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科室,要求各单位仔细研读通知,领会精神,组织好宿豫区“书香之家”申报,深入挖掘家庭感人的读书事迹和读书故事,收集发表文章或作品、各项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学历证书等。目前,各单位已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局宣传科,统一报至区文广新局,参与全区“书香之家”评选。
此次申报“书香之家”的基本要求是:家庭成员爱国敬业,崇文尚德;遵纪守法,文明知礼;家人团结,邻里和睦。全家热爱阅读,有一定的文化追求和浓厚的读书氛围。家庭藏书800册以上,内容健康向上;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每年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报、刊等各类出版物;家庭成员能积极运用电脑或手机等新媒体开展阅读。家庭成员读书在内容和形式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学习吸纳新知识、新文化;把阅读与学习、教育、工作和生活紧密结合,积极参加读书和文化活动;能够学以致用,通过阅读,所学知识的增加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对工作、生活、学习、子女教育等促进和帮助成果突出。家庭读书之风在邻里、乡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具有积极广泛的示范作用。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