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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实施学校联络员制度

作者:赵永刚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赵永刚)为进一步转变教育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学校管理工作水平。日前,泗阳县教育局在全县建立学校联络员制度。

据悉,学校联络员由教育局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每人与2-3所学校(含幼儿园)建立联络关系,成为该单位的联络员。联络员工作职责是深入学校,全面了解联络单位班子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典型、工作特色、学校发展态势等情况;做好对联络单位各项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党政部门对基层工作的要求,建立上下联通的渠道;做好协调工作,对于联络单位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提供帮助,便于问题快捷解决,在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科室或联络组领导汇报,参与联络单位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为局党政领导的工作决策和对联络单位的工作评价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泗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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