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徐润福)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提高迅速应对与正确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好校园安全“第一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提出“五个进一步”要求,不断提升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明确门卫工作职责。 向门卫重申工作纪律与要求,督促其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门卫人员在上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
——进一步加强学生进出校园的管理。 建立严格的请假批准制度,严禁私自允许学生外出和随意在校内逗留。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要有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巡查。要加强警校共建,主动与交警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坚持开展“交警护学岗”活动。
——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含家长)和车辆进出校园制度。 凡进入校园办事的外来人员(含家长)均须在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电话联系制,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待验证、登记、确认其身份后,由被访者将来访者接入校园。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社会闲散人员混入校园,严禁外来车辆驶入校园。非经校(园)领导批准,门卫应禁止外来机动车擅自出入,并严格监控本单位内各种车辆。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进一步开展门卫遭遇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要为门卫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器材,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门卫人员要对校门口及其周边环境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置并报告。
——进一步加强对值班保安工作的督查。 建立考核、督查、谈话制度,定期对保安工作进行考核。凡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塞责的保安,学校和幼儿园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和镇(园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反映,坚决予以调整。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