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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教育局细化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居士斌)近日,高邮市教育局对原有的局机关联系学校制度从“联系对象、联系形式、联系频率、联系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细化,调整后的局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将实实在在引导机关干部“接地气”,掌握服务、指导基层的“话语权”:

一是着力促进局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化,提升服务基层学校意识,把转变工作作风成效落实到“末梢神经”;

二是着力促使机关干部“沉下去”,凸显机关干部“情况在一线掌握、活动在一线开展、形象在一线树立”,推顶机关干部主动“接地气”;

三是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服务基层学校的水平,确保“联系学校”工作有成效。新的联系制度明确要求:每位联系学校的机关人员必须围绕教育局每年的中心工作,每年到联系学校检查和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通过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做好联系服务工作,保证教育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高邮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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