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苏州:家校配合 严防学生安全事故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春季来临,天气转暖,是户外活动的好时节,也是各种安全事件的多发期。为预防春季可能发生各类学校事故,确保学校持续安全稳定和师生安全,苏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加强春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安全意识。一要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工作,强化父母(监护人)、家庭、社会在学生安全教育、化解风险中的作用,形成教育合力。二要通过“安全意识”养成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游戏安全等意识,让学生形成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三要针对外来学生家长无暇监管孩子的特点,学校要积极敦促、指导外来学生父母(监护人),担负起监护人法律职责,关注孩子安全、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严防学生溺水事故。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事故”一系列文件要求,学校有责任把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增强学生安全防护能力和逃生技能。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学生、家长、老师的“风险意识”,敬畏规则,规避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风险,切实降低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伤亡发生率。

关注学生心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春季是心理问题的高发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学生心理障碍,防止个别学生因情感成长、身体发育、学习压力、家庭矛盾、交友处世等原因引发的突发性、冲动型行为,确保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关心特异体质学生,规范、严密地落实学校管理细节。学校要对全体学生特异体质、心理疾患等方面进行筛查排摸,尤其要关注具有心脏疾患、癫痫、抑郁、臆症等特异体质或特种疾病的学生,对涉及学生个人隐私信息采取针对性的保密措施。要建立沟通机制,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要求班主任将其相关情况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确保任课教师对这些学生全面了解,及时跟踪管理,对他们实施关爱行动。在班主任、任课教师出现变动时,应当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切忌疏漏。同时各学校建立了相应的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有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