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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规定学校不得强迫使用“校讯通”服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高群)每天通过“校讯通”手机短信了解孩子在校情况等信息已经成为大部分家长的习惯。“校讯通”类信息服务在加强学校与家庭互动、促进合作育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教师家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地区、少数学校也出现了变相强制使用、服务质量不高、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昨天无锡市教育局专门下发《关于规范使用“校讯通”类服务密切家校联系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使用“校讯通”类服务作出要求。

文件明确,使用“校讯通”类服务应当坚持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家长使用,不得要求和变相要求学生家长订制超出基础服务项目范围的收费服务。为保障家长自由选择权利,学校应当协调相关运营服务商优化“校讯通”类服务的征订和退订方式,确保用户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学校在引进和选择“校讯通”类服务时,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公开程序择优遴选信誉高、服务好、价格低的服务项目。被选定的运营服务商要就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进行公示,接收学生家长监督评议,提高服务质量。

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和学校为学生家长提供免费的“校讯通”类服务。要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不得把“校讯通”类服务作为信息发布、家校联系的唯一途径,要充分利用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校园开放日、家长会、家访等各种渠道和方式,方便家长参与学校管理,配合、支持和监督学校工作。

文件强调,严禁学校和教师从“校讯通”类服务中获取利益,以收费提成、实物赞助、返还话费等各种方式违规接受运营服务商的款物。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运营服务商收取服务费用。对违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江教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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