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规范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确保教材、教辅资料的及时供应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提高教学质量减轻课业负担服务,丹阳制定并出台了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
一、按照规定渠道征订。 严格教辅材料准入制度。学校必须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推荐,确保推荐的教辅材料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范围之内;各学校领导要严格把关,按规定向学生推荐符合本地学生和课程教学实际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教材和教辅资料按规定渠道征订,学校和教师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生选用和订购上级指定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也不能通过其它渠道征订发行教材和教辅资料。
二、按照自愿原则征订。 严格教辅材料推荐行为。学校统一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向家长说明征订教辅材料的目的意义以及书目和价格,学校应回收征订意见留存备查;学校不得再委托或允许任何社会发行机构和个人到校发放告家长书或征订单,更不得搭车推荐征订其他教辅材料。严格按规定的教辅资料推荐套数,按“学生自愿”原则,做好教辅用书无偿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三、按照审批核准征订。 全市各中小学校长负责本校教材、教辅资料及寒暑作业征订使用工作,并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征订使用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各校征订工作具体负责人在征订教材、教辅资料时,要按政策认真核对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版本和数量,填好订单,交校长审核签字并经教育局审批后交发行部门征订,确保征订工作符合上级规定。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