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仪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将调离一线岗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仪征教育局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现实的问题抓起,建立长效机制,重拳整治有偿家教,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将调离一线岗位。

一是针对学校层面,明确校长是禁止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实行校长责任追究制,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一年中查实1次,校长负管理责任,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考核评优的资格;一年中查实2次或2次以上的,对学校作全市通报批评,学校作出专项整改报告,不能参加当年各类先进集体评选,扣除校长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校长年度考核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并由教育局对学校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

二是针对教师层面,实行有偿家教师德“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当事人退回违规所得,调离一线岗位,且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3个月至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省、市特级教师、教坛新秀、中青年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不得推荐或聘任其担任高考、中考命题组成员、各级学科中心组成员、学科竞赛活动评委、职称及名教师评审等工作。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为保证落到实处,仪征市教育局将加强督查。以明察暗访和集中专项治理等形式,通过在学校门口安装有偿家教举报箱、突击飞检、问卷调查、调查询问等方式重拳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对于相关举报,迅速调查,决不护短。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