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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实施五“严禁” 切实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作者:陈德胜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德胜)5月21日下午,扬州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求全面落实“阳光招生”的“五公开”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并提出要突出几个“严禁“:

严禁任何地区和学校突破计划招生,确因特殊原因调整招生计划的必须提前报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填报志愿;

严禁招生学校以贿招等手段招揽生源,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接受招生学校好处费;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提高班或实验班,并借机收费;

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诋毁其他学校、误导学生家长。一旦出现相关问题,各级监察、教育部门要严肃查处,确保招生规范有序。

会议还指出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规定和“三同”原则。

(扬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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