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德胜)2014年以来,扬州市坚持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一是确保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8.0%以上。 制定招生政策,明确各幼儿园就近招生;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小区内小班适龄幼儿;加强对幼儿园招生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幼儿园招生任务。
二是抓实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的落实。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定期检查通报制度,重点督查各地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落实情况。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随机督查,进一步完善并实施以幼儿家长为主体的幼儿园评估体系,切实防止“小学化”倾向。
三是推进学前教育创建活动。 对照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提出的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现场评估整改意见,高邮市和宝应县积极上报整改材料;邗江、江都和仪征等区(市)正创造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确定各县(市区)2014年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的单位,进一步督查各地公办优质园建设项目积极实施情况。
四是组织开展保育员职业资格认证和幼儿教师培训。 组织近百名骨干保育员参加第一期在岗保育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在组织保育员上岗培训基础上,逐步推进保育员参加国家“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取得劳动技能资格证书。对市区1100多名幼儿园专任教师,开展了第一期专业技能(键盘弹唱)考核,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教学基本技能。针对幼儿园数学教学,邀请专家开设讲座。
(扬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