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军)最近几天,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小学校长李菊梅特别忙碌,她要带领老师们认真学习区教育局最新出台的教师集群交流文件精神,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名单梳理出来,上报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决定老师们秋学期的任教学校。记者了解到,从今年秋学期起,广陵区所有小学将打破学校之间的“围墙”——教师不再固定在一所学校任教,而是在集群内常态流动。
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给“择校热”降温,广陵区于2010年就启动了“组团办学”模式。通过4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区域内师资配置更加均衡,广陵区教育局近期又推出了“教师集群交流”新政。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兼顾、联动发展”原则,区教育局将区域内的18所小学分为4个集群,每个集群既包含热点学校和一般学校,也包含城区学校和城郊学校。和“组团办学”相比,集群内的学校更多了,交流范围更大了,参与交流的教师要调动人事关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人走关系动”,教师彻底地从“学校人”变成了“系统人”。
“集群交流以3年为一个周期,凡在同一所学校或同一集群内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区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在同一所学校或同一集群内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的学校中层正职,以及在同一所学校或同一集群内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的校级干部,均要参加教师集群交流。”广陵区教育局局长陈士文告诉记者,为保证教学的相对稳定,目前正在任教六年级的教师完成学年教学任务后,将首先参与交流;同时,为体现人文关怀,部分身患重大疾病或处于孕产期、哺乳期的教师将暂不参与交流。
为保证集群交流的有效性,集群内学校将按照预设新生班级数,根据教师自愿申请与学校安排相结合,综合考虑任课教师数量及任教学科等因素,确定拟交流教师。区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备案的拟参加交流的教师名单,对照集群内学校一年级的实际需求,科学配置人员数量及学科,进行电脑公开随机派位,确定交流教师去向。“自2015年起,我区教师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必须主动报名或具备交流工作经历。”陈士文介绍说,对符合交流条件但拒不服从组织交流决定的教师,对其按待岗人员处理;情节严重且经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而当年申报职称但因故未能参与交流的教师,须执行“双承诺”制度,并于3年内履行交流义务;不能履行承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所聘职务予以解聘。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