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一名男童在南通市区三号桥通吕运河边玩耍时,不慎溺水身亡,另一名玩伴下落不明。意外事故的发生,为愉快假期蒙上了一层阴影,也使得儿童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有资料显示,我国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0%左右,其中4%的儿童致残,1%的儿童死亡。目前我国每年有超过5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人数比儿童恶性肿瘤等4种疾病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还有很多孩子因为意外受伤需要就医或者留下残疾。
——南通市卫生等部门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南通市0-14岁意外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为101人,致死原因主要集中在溺水、交通事故、窒息、跌落四个方面。
监护意识淡薄
超60%的家长安全知识缺乏
统计数据表明,儿童的意外伤害中有80%都是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发生的。
事实上,南通市妇联课题组去年所作的一次儿童意外伤害现状调查,其结果也与之相呼应。以市区2所幼儿园、3所小学为样本,课题组分别向1000名家长、1000名学生发放问卷了解情况。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低下,44.6%的家长会经常或偶尔把12周岁以下的孩子单独一个人留在家里,26.7%的女童父母偶尔还会同意女儿单独留宿在同学、朋友家。
另一方面,60.3%的家长对儿童安全保护缺乏必要知识,监护能力不足。药物管理方面,12.7%的家庭从不配备常见的急救药品,18.9%的家长认为把药品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没有必要”或“无所谓”,4.9%的家长认为用饮料瓶装化学液体是安全的。小孩发生触电时,13.3%的家长不知道首先应当“切断电源”。而关于“心肺复苏术”,“学过并且肯定会做”的家长仅有19.7%。
安全教育留白
28.2%小学生未参加过安全自护演练
2012年,全市共发生44起儿童溺亡事件,占意外伤亡儿童总数近半数。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必要的游泳技能和安全施救知识。调查发现,2.9%的儿童在暑假期间会与同伴一道下河游泳。然而,幼儿及小学阶段的孩子,不会游泳的占82.5%,且仅有15.9%的家长表示,准备带孩子学游泳。
崇川区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崇川法院受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达22件,其中2011年至今就有16件,呈高发态势。但从本次调查来看,一方面,只有17.5%的家长会与孩子讨论有关生理发育的话题;另一方面,尚有10.1%的小学女生不明白“裤衩儿和背心覆盖的地方,别人不能触碰”这样的基本常识。
除此之外,对于突发的地震、火灾、踩踏、触电等带来的意外伤害,孩子的自救知识也非常贫乏。
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大多数儿童自救能力堪忧。市妇联儿童部部长姚桂娟认为,这与他们平时所接受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不够全面、不够系统有着极大关联。调查中,19.6%的家长认为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家庭教育未尽到应有的义务。与此同时,有28.2%的小学生从未参加过社区或学校的安全自护演练。
部门联动齐抓
为未成年人撑起安全“保护伞”
“守护儿童安全,防止意外伤害,要从安全教育抓起。 ”姚桂娟介绍,以“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为主题,近几年,市妇联组织了近百场“让儿童远离伤害”知识讲座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活动,编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让儿童远离伤害》、《女童安全自护》家长、儿童读本等安全手册等,配合首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竞赛、“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儿童安全体验公益夏令营等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系列知识。
在溺亡、性侵害等意外伤害事故中,缺少照看的留守流动儿童占受害者的绝大多数。
为此,我市把“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列入市政府2013~2014年妇女儿童十件实事之一,由妇儿工委牵头,教育、公安、妇联、卫生、民政、安监等部门参与,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儿童伤害行动计划,通过建立联动机制为这类儿童撑起“保护伞”。
去年9月,全省首家儿童安全体验教室在如皋市港城实验学校建立,将安全知识课堂开进了流动儿童中间;两家民防工程社区体验教室,为开展儿童应急安全演练提供了重要场所。 2013年以来,市妇联还试点建立了共7家“社区儿童临时照料中心”,为短时外出的父母提供照看儿童的志愿服务。据了解,本月7日,一个免费游泳培训班即将开课,将针对市区50多名困难留守流动儿童传授游泳技巧和相关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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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放假前再紧“安全”弦
“尊敬的家长,暑假期间您要反复提醒孩子绷紧‘安全’弦,注意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场所,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特别要对孩子加强防溺水教育,教育孩子不私自或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放假前夕,南通田家炳中学每一位家长都收到学校发来的告家长书,除了告知暑期作业安排,特别对学生的安全进行了强调。
6月27日,市教育局专门召开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加强教育,组织师生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意外伤害、法制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告家长书》中重点告知师生、家长注意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场所,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引导师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绿色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诱惑。要了解电、气等安全常识,防止发生触电和煤气中毒事件。要掌握师生思想动向,尤其对毕业班学生,要加强安全提示提醒,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安全形势和天气变化,利用家校通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提高师生自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针对暑期多发的溺水事故,教育部门特别提醒学生严格遵守“七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水情不明的水域游泳;不在无保护措施的水域边玩耍和游戏;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而在平时,教育部门也对学校的安全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安全教育贯穿全年。 ”市教育局安监处副处长沙晓峰介绍,根据要求,学校开学第一周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以3﹒28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为契机,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演练等。
据悉,利用暑假,市教育局还将对各地各校分管安全副校长进行安全培训。
警方提示:这些意外如何避免
消防支队指挥中心不完全统计,每年夏季诸如车祸、溺水、雷击、坠楼、火烧等事故明显增多,比平时高出15.6%,而且这些事故中学生发生率占到绝大部分。
【案例1】 5岁儿童独待车中手被卡住
去年6月20日中午,5岁的悠悠(化名)被去买东西的爸爸妈妈锁在车内,结果整个右手肘部死死卡在汽车副驾驶室车门的扶手凹槽内。后经消防官兵20分钟的努力,孩子才最终脱险,右手轻微损伤。
【警方提示】
儿童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如独自在家时摆弄打火机、火柴、蜡烛、煤气、电器及酒精类易燃易爆物品时,易发生火灾。所以切勿单独将孩子留在车内或者家中,以免发生意外。
【案例2】 11岁女孩独自做饭引火灾
今年3月22日晚上19时27分,通州区二甲镇进东村七组的一村民家突然发生火灾,并且火势由西向东蔓延。大火被扑灭后查明,火灾系11岁的小女孩独自在家做饭不慎导致。
【警方提示】
防火安全意识应该从小培养。应从小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玩火柴、打火机、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物体,也不要将这些东西放在小孩能拿到的地方,更不要让小孩自己引火做饭。
【案例3】 12岁少年水塘捉鱼溺亡
去年7月28日下午14时许,如皋市皋南光华村一名12岁少年在水塘边捉鱼时不慎溺水身亡。
【警方提示】
要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一旦发现同伴溺水时,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要擅自下水施救,而应该立即报警、寻求成人的帮助。
【案例4】学生并排骑行发生碰擦
今年中考前夕的一天傍晚,三名学生放学在濠南路上并排骑行自行车,其中一人与同向行驶的轿车发生擦碰,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警方提示】
依据相关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岁的儿童方可骑电动车上路,应注意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20公里。在没有划分隔离线的道路上骑行时,必须在道路右侧1.5米的范围内,不要逆向行驶,更不能多人并排骑行。同时,非机动车横穿机动车道时必须下车推行,否则发生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家长开车带孩子出行时,应让孩子使用符合国际安全技术标准的儿童座椅,固定在后排座上。因为车辆后方车窗是驾驶盲区,必须下车确认没有儿童之后,方可启动车辆。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