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泰州市教育工作会议3日召开。根据省政府要求,按照“非公即民”的原则,年底前,泰州市“四独立”改制学校需全面清理整顿到位,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改革,坚决遏制“择校热”。
据了解,所谓“四独立”改制学校一般被称为“公有民营”学校。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开展学校转制试验。泰州市众多学校在这一时期加入“公有民营”的办学热潮。全市先后创办49所“公有民营”学校,截至目前已停办了22所。其中,市大浦中心小学、省泰州中学附中于2007年率先恢复为公办学校。
会议要求,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按照“非公即民”的原则,我市需加快推进“四独立”改制学校清理工作,力争年底前所有改制学校依法规范为公办或民办学校。同时,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改革。
据了解,对改制学校的清理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对达不到办学要求或以往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学校坚决停办;二是对已改制成所谓“公有民营”但事实上达不到民办学校办学要求的,要恢复其公办性质;三是对符合民办学校办学要求的,仍按民办学校模式运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根据要求,各地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早制订出台相关意见和实施方案。
恢复为公办学校的,各级政府要负责其债务的化解工作,并将学校公用经费依法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原则上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办法。同时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制定稳妥可行的招生政策,满足群众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需求,坚决遏制“择校热”,维护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泰州市领导缪志红、戈丽和、殷美娟出席会议,副市长曹玉梅出席并讲话。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