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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严禁学校收取安全管理费

作者:朱蓓宁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南通市物价局12日向各学校、幼儿园发出提醒函,要求不得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额退还。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伤害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各地按要求加强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但是,个别地方学校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名目的费用,引起学生家长不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因此发出了《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为严肃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南通市物价局提醒各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认真对照教育收费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生家长。

南通市物价局近期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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