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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率先对市区低保家庭在校生实行教育救助

作者:杨广斌 谈雷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对于扬州市区1657名低保家庭在校生来说,最近又多了一份“幸福”——该市现已研究确定提高2011年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并在江苏省率先对市区低保家庭在校生实行教育救助,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扬州市的具体做法为:根据市区低保对象中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情况(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大学教育阶段),每月增发低保标准的20%、60%和80%保障金,即市区低保家庭在校生,每人每月将平均比2010年多享受227元。扬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市区低保家庭在校生实行教育救助,有利于缓解低保家庭子女的就学困难,体现了该市对市区低保家庭子女的“人文关怀”。据悉,近年来,扬州市高度重视教育集群帮扶。2010年,全市继续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年免学杂费8770万元、课本费6720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190万元;发放高中和中职助学金6660万元,免除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学费145万元;6所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100%享受免费教育。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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