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南通市教育局获悉,南通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4月1日至15日接受报名。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和2011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但教师资格申请者申报的学科应与应当具备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今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报名。具体报名事宜可登录南通教育网查看。
市教育局提醒,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对应的网上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认定机构应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南通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将无法受理。另外,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