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锡市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会议获悉,从2011年秋季起,无锡市将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
实施免费教育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无锡市居住证的以下两类对象:一是持有残疾人证、在本市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二是未持残疾人证但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
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免除保育教育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按所在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市统一政策实行免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除学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按同类别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执行;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统一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免收学费政策享受范围。
有条件的地区可为残疾学生补助伙食费和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按现行扶困助学体系,由各地和相关学校对其伙食费、住宿费予以优先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