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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五原则”做好高中阶段学校代办费结算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2011年春学期已接近尾声,为规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代办费结算工作,泰兴市教育局专门下发文件,提出坚持“五原则”做好代办费结算工作的要求。

1.坚持支出规范的原则,各校严格按照代办费支出范围进行核算,不得将应由学校负担的费用巧立名目计入代办费;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校坚决做到多退少不补,代办费有结余的学校,切不可在期末突击进纸、油墨等材料,使代办费收支相平;

3.坚持明细核算的原则,各校按领物登记簿,据实将代办费核算到年级、到班、到人,不得将几个年级混在一起核算;

4.坚持明确告知的原则,在学生放暑假前,各校印发《告家长书》,通报代办费结算情况,家长要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并将多余的代办费一次性退给学生或家长,领款人必须在退款单上签字;

5.坚持资料完整的原则,各校妥善整理、保管好上述资料,以备后查。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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