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该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其中对民办教育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即在原来财政实行两补(免学杂费和养老保险费50%补助)、五奖(创建奖、职教规模奖、服务经济奖、规范管理奖、突出贡献奖)政策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系列政策:一是对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幼儿园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按规定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中学校承担的部分,由同级财政支付不低于50%;二是民办高中段学校、初中、小学教育装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标准的由同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60万元、40万元;三是和公办学校一样享受市政府设立的“教育质量奖”“创建奖”“职业学校企业用工服务奖”,以及提高名校长和名教师政府岗位津贴等待遇。
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同时,对优化民办教育发展也作出了新部署:加快实施民办学校内涵发展战略,促进民办学校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步伐,鼓励和支持薄弱民办学校转让办学权、合并兼并、组建教育集团,进行资源重组优化;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制度,健全民办教育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学管理等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健全民办教育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