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个性化校本课程、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5%、三分之二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平均分配……近日,泰州市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标准》共列出40条评估标准,涉及办学条件、教育质量、队伍建设、教育公平度等各个方面。
据悉,今后5年,泰州市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实施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优质高效地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确保每校每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城乡间、校际间中考文化成绩差距逐步缩小,且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标准》要求,泰州各市(区)须根据事业发展和学科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每一所学校教职工,逐步配齐音、体、美等学科专任教师,着力解决好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完善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和聘用制度,严格聘用程序和准入制度;建立对教师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学校实际动态均衡配置优质教师,确保每年有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城乡、校际流动。建立统一完善的校长选拔聘任、培养交流、考核奖惩制度,配优配强每所学校的校长,全面提高校长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校长任期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此外,今后5年,泰州市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前教育毕业生与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有效衔接、小学毕业生与初中一年级入学的有效衔接,确保“一个不能少”。同时,严格控制热点学校的“择校”现象,力争让热点公办学校的择校生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递减直至消除。积极探索指标生改革方案,力争进一步扩大指标生的受益面,使所有初中学校公平地分享热点普通高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招生指标,从而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