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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日前,盐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盐城市2012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指令性分配到各校,并按相应星级的标准从严控制各四星高中、三星高中招生规模和班额,没有纳入三星以上(含三星)高中近期创建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将限招或停招。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与普通高中保持大体相当,拓宽招生范围,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进行中职学历教育,推进以东西合作为重点的区域教育合作办学,大力拓展中西部地区职教招生市场,进一步提高南北职教合作办学的组织化程度,选择苏南等发达地区重点骨干职业学校和盐城市缺少而社会急需的品牌特色专业开展合作办学。

今年盐城市高中阶段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处(科)室统一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分数划定各地区、各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

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盐城市将对具备“烈士子女”、“归侨”、“少数民族”等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对身体残疾、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均一视同仁。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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