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主体责任。 明确各中心校是本乡镇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科学制定检查方案,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力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履行对辖区内办学点、办园点及民办学校校车运行的监管责任,建立校车管理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辖区内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当日巡查记录。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 要求各校在当地交警中队协助下,着重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完好,灯光、燃料箱、燃料管路、电路等有无故障或隐患;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备有效;安全疏散通道、逃生门窗是否通畅并有醒目标记。对安全锤、灭火器缺失、无效,空调客车逃生门窗开启困难等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并认真填报《泗阳县各类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检查表》。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 要求各校高度重视乘车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教育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拒乘无安全保障及非法营运的车辆;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健全校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使他们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酒后驾驶。
四是组织应急演练。 要求各学校重点加强机动车驾驶人、随车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技能教育,加强火灭等意外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每位校车驾驶员和随车人员都会使用灭火器、安全锤,都会紧急疏散学生逃生,都能采取紧急避险救援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爆胎、翻车、失火等事故和事件,能快速有效先期处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应对雷雨、冰雹、飓风等恶劣气象条件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是完善管理台账。 要求各校按照《校车管理台帐项目及内容》要求,于31日前完善管理台账;强化“户籍”管理,随时掌握校车车主、驾驶员基本信息、车辆投保、车容车况、行驶线路等情况。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通行证》,严禁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接送学生;驾驶校车人员信息必须与办理《校车通行证》档案里驾驶员信息相一致,严禁证驾不符或无证驾驶。
(泗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