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事关千家万户,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为打造人民满意的考试生态环境,扬中教育局超前谋划,突出“三个到位”,确保中考招生“三公”(公平、公正、公开),使中考招生成为“阳光工程”。
一是宣传到位。 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以及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细致地向社会宣传、公布中考招生的规定、政策、计划、具体操作程序等,保证全市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知情权。
二是管理到位。 为加大对中考志愿填报的管理,增加安全系数,维护考生权益,促进公平公正,要求填报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择校志愿的考生、家长必须和市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志愿一经填报,不得取消或更改。
三是规范到位。 健全严格的公示制度。热点高中指标分配及录取的有关规定、特长生的推荐名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等提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严肃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并实行全程监督。对在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违规组织考生报名、跨辖市(区)招生和其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违规学校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奖或申请行政确认,并撤销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同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扬中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