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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让“读写说”教学“有法可依”

作者:杨广斌 谈雷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近日,扬州市教育局出台《全市义务教育推进书法和说话“两课”的项目实施方案》,对书法、写字和说话教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让“读说写”教学工作“有法可依”。

《方案》规定,小学1-6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开设1节书法课;7-9年级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周开设1节书法课。对于各年级学生写字的要求,《方案》中也有具体说明:1-2年级要求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3-4年级要求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初步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5-6年级要求用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7-9年级则要求使用硬笔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此外,关于说话教育,《方案》也对不同年级段的学生做出具体而详细的规定。

“‘两课’项目的顺利实施关乎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因此要高度重视‘两课’教师的队伍建设。”据该市教育局局长余如进介绍,今后,该市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说话和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升一线教师在说话与书法教学方面的素养和能力。同时还将大力倡导“读写说”的学科渗透,通过打造说话教室和书法教室等加强说话和书法教育载体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一批“两课”教育基地学校。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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