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兴化市教育局决定在局机关统一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
推行“四项制度”,旨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
编辑:周灵
兴化:“四项制度”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作者:兴化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兴化市教育局决定在局机关统一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
推行“四项制度”,旨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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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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