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防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日前,该县教育局已出台系列举措,印发相关文件,下达招生计划,并及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县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职业学校招生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把握招生形势。 要求各学校负责人、毕业班班主任和教师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是全面执行招生政策。 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严格按招生文件精神规范操作,在执行招生政策上不允许有任何偏差。
三是全面规范招生行为。 今年该县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其一是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初中、小学严格按划定辖区招生,严禁跨区域、跨辖区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均衡分班,师资均衡搭配,不得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不分“快慢班”“实验班”“重点班”。其二是普通高中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的“二限”政策;其三是职业学校招生,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吸引力,做到招得来,留得住。
四是全面落实招生计划。 要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执行招生审核备案制度。要加强学籍管理,超计划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学生毕业时将不予验证。
五是全面规范招生宣传。 坚持正面导向,不做不实招生宣传与虚假承诺,不得随意发布招生信息,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
六是全面强化招生监管。 要杜绝提前招生、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现象发生,对违反招生纪律,以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对随意泄露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为增强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县教育局将设立举报电话,严格建立问责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最大限度提高社会满意度。
(泗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