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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三个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作者:崔嵬 杨岳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日前,记者从沭阳县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沭阳以“三个严格”为抓手,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一是严格按照政策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按照“小学免试入学”“小升初无缝对接”等要求,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形式选拔学生;高中学校须按计划、按分数录取,严禁以争抢生源为目的提前录取、重复录取。

二是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实事求是介绍本校实际情况,不得夸大其词、弄虚作假,不得贬低、诋毁其他学校;遵守宣传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外宣传;应采取适当宣传方式,不得拉过街横幅、乱贴标语、使用高音喇叭等;履行宣传程序,宣传内容须先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是严格招生范围和时段。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一律不得跨乡镇、跨施教区招生。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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