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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三措并举规范办学行为

作者:刘加宽 范来柱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东海县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坚持依法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严格实行办学审批、备案和年审制度,坚决整治非法办学、非法办园现象,该县现有民办教育学校9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24个,年检合格率为100%。严格遵守《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无非法办学、办园现象,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到位,无重点校,校内无重点班;中小学招生及收费行为规范。学校依法治教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先后获评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省“教育纪检先进集体”。

规范民办学校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扶持与规范管理并举,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一是严把审批准入。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二是严格学校管理。定期举办“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论坛”和民办校长培训班,提高民办学校的管理水平。通过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和定期督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科学、规范管理水平,三是严控教学质量。教研部门深入民办学校推门听课,指导民办学校组织教研活动,强化教学研究和教学常规管理,推进课堂模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四是严肃年检制度。通过年检,督促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其依法办学、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断发展的意识。

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五严”“六严”规定,认真贯彻《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修订)》等文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抓督查促整改。建立完善的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和综合督导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及时纠偏,限期整改。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原改制的县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全部回归公办。二是抓创建促提升。积极做好中小学管理规范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学校规范管理水平。全县已有30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市“规范管理示范校”,其他学校均通过市管理规范达标校验收。

规范招生收费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均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行为规范。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等待遇,杜绝择校热、乱招生现象,群众教育公平感明显提升。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工作检查,明确规范收费“责任制”,落实教育收费社会“监督制”,学校收费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出台《东海县中小学收费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教辅用书及各类学生用书发行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无违规收费行为。

(东海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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