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农村学校教学骨干评选工作近日结束,从申报的844人中评定出341名教师为丹阳市教学骨干。本次认定的丹阳市教学骨干,在农村工作期间,享受“丹阳市教学骨干”称号的待遇。
为了进一步加强丹阳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致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丹阳市教育局在职称评定上向农村教师倾斜,单独在农村学校中开展市级教学骨干的评选工作。
丹阳市规定,凡在编在岗,未取得“丹阳市教学骨干”称号的农村教师(不含城区),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中、小学(幼)分别具有本专业本科、专科学历,并符合丹阳农村学校市级教学骨干评选条件的农村教师可以参与评选,本次评选不设“逐级申报的”限制。
为充分体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评审原则,本次评选实施条件公开、材料公开、申报名单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四公开”制度,设立个人申报、个人述职、民意测验、学校评审、推荐公示、市级评审、结果公布7项程序。申报教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签订申报材料真实诚信书。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