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蒋刚 华德阳)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沛县教育局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城区、镇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顶岗培养活动。
申报顶岗培养与支教工作,要严格按照县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支教学校每学年派出支教教师数占教职工总数的1.5%-3%。顶岗培养派出学校为全县农村初中、小学。农村学校到城区学校顶岗培养教师人数视各镇中学、小学编制余缺情况而定,超编单位多派,缺编单位少派或缓派。对顶岗培养与支教教师的方式、待遇与保障、考核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继续执行沛教〔2013〕63号文件。
所有顶岗、支教人员均需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4年暑前参加顶岗培养的教师,愿意继续顶岗并经双方学校同意的可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继续顶岗一年。2014年暑后新顶岗人员,经由所在学校统一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办理审批手续后顶岗。暑后各学校支教人员,须由个人向所在学校申请,所在学校对申请人认真进行审核,确定上报名单。人事科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支教与顶岗培养条件的,根据学校学科配套,各校师资力量情况制定出分配计划,上报教育局党委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暑后支教与顶岗培养人员由各校按教育局的要求重新申报,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岗。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沛县中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坚决制止无序流动,杜绝吃空晌,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支教、顶岗培养活动不仅为农村教师带来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为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帮扶作用,同时也给城乡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搭建了一座桥梁,实现教师间的教学互助。
(沛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