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丹阳十大举措加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为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公平、规范”的建设步伐,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学前教育保教队伍,丹阳市推出十大举措,加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

一、合理配备保教人员 公办幼儿园按师生比1:16核定事业编制,到2016年,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50%,2018年达60%。按“两教一保”的标准配备保育员。每所成型幼儿园必须配备1名保健教师,6班以上按照1:150 的师生比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到2018年,力求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男性专任教师。

二、科学设置管理岗位 6班以下配置副园长1名,6班~12班配置副园长2名,12 班及以上配置副园长3名。根据规模设置中层岗位部门和职数,中层岗位总数不得超过专任教师的15%。园长、副园长和所有中层干部,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履行专任教师职责,承担相应的保教任务,不得脱离教学一线。

三、严格从业资格条件 幼儿园园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师资格、3年以上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招录专任教师要坚持基本的资格条件。每所幼儿园有1名以上中级职称专任教师。保育员具有幼师或高中以上学历;新入职的保健老师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医学学历,之前入职的保健教师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保育员、保健教师、厨师、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与之相应专业机构的培训,取得上岗证;鼓励保健教师报考营养员资格。

四、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加快实施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的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

五、切实规范用工行为 各幼儿园招录聘用教师必须制订招录方案,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规范学前教育社会化用工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招聘、复审” 的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编制管理意识,确定用工计划;坚持公平竞争要求,择优招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规范”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动态管理。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以“以德为先、以人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入职前培养、准入、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激发教师热爱儿童、热爱教育、热爱本职工作的情怀。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索要或接受家长的礼物、礼金,严禁有偿家教。各幼儿园面向社会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七、开展岗位专业培训 建立保教人员专业发展规划,对专任教师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40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新教师岗前培训不低于120学时。通过分层次、按需要、梯度式的方式,对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并重点加强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业务培训,保证参训率100%。

八、突出拔尖人才培养 构建以市教师发展中心为基地,通过实施拔尖人才“逐级申报制”、“评审公示制”、“履职考评制”,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学前教育各级拔尖人才选拔体系;以目标导向、名师引领、同伴互助、自主进修等方式,强化学前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和学科领军人才建设,形成梯级型学前教育拔尖人才格局。到2018年,全市拥有省幼教特级教师1~3名,大市级以上拔尖人才30名以上;各幼儿园拥有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称号的教师比例不低于20%,拥有镇校级拔尖人才称号的教师比例不低于45%。

九、保障工资福利待遇 事业编制教师执行绩效工资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保证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人事代理教师的工资福利,应根据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年限、承担的工作职责及考核业绩,参照绩效工资的政策精神,制订工资政策。逐步提高保育员工资水平,确保不低于本地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并享受相关保险。

十、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研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方式,建立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突出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考评标准,探索实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方法,把德、能、勤、绩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