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德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国防意识,提高学生防灾自救能力,9月15日,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民防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民防教育重点工作的意见》, 要求采取3项举措,推进全市中小学民防教育重点工作。
统一中小学民防教育教材。 今年秋学期始,全市中小学民防教育将统一使用由扬州市民防局、教育局编制的《扬州市中小学民防教育读本》(小学版、初中版),教材由各级人防部门负责免费配发。
明确中小学民防教育课时。 要求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教育、人防部门和学校统筹规划好本地区中小学民防教育工作,结合校情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民防教育教学计划。将民防教育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将民防教育与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选配民防教育教师,并将民防教育实效列入教师绩效考核。在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保障初中二年级每学年安排4课时、小学三年级每学年安排6课时、四年级安排5课时用于民防专项教育。根据有关要求,初中民防教育开课率须达100%。小学民防教育今年将在三年级全面展开,2015年普及至三、四年级,开课率须达100%。
加强教学管理和考核表彰。 要求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教育、人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民防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注重专项教育资料积累,创编教学课件,注重教学效果。推进民防教育试点学校工作,培育民防教育先进典型,打造“窗口”学校。今年底市民防局、教育局将组织教师民防教育专项培训,并列入教师市级继续教育培训,并对开展民防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扬州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